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公告中首次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管理部门: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举报
宝鸡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一中队队长徐永锋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美瞳”等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发布正式公告之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从4月份开始就对宝鸡市区美瞳销售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当前宝鸡大部分眼镜专营店都取得了该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格,但部分小百货店、格子铺及夜市地摊,在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医疗机箱)许可资格的情况下仍在销售经营,个别小店出售的美瞳产品,基本上都打着“韩国原装进口”的旗号,外包装上有外文标志却没有中文标志,也没有生产厂家和批准文号等信息。徐队长强调,消费者如购买美瞳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可以拨打0917-8863099和0917-8863311两部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监管部门一定会对违规经营者严惩不贷。
市民态度:美眉只为好看多数人忽视质量
“想让眼睛显得水汪汪的,就选择黑色、咖色或灰色的;要是想看起来酷一点,想像外国人那样就选蓝色和绿色的。”4月20日,在宝鸡市中山路一家眼镜店挑选美瞳隐形眼镜的市民小叶说,现在好多年轻人都喜欢戴这个,她看朋友佩戴之后很漂亮,所以也来选购一个。
“戴美瞳就是为了好看,因为价钱不贵,质量什么的也就没想过。”在经二路一家眼镜连锁店,市民刘小姐选购了一副湖蓝色的美瞳眼镜,但问及质量问题,刘小姐却不以为然。
记者走访了宝鸡市区一些售卖美瞳的眼镜店和饰品店时发现,前来咨询、购买美瞳的人基本上以“80后”、“90后”爱美女性为主,她们买美瞳只是为了好看,并不太关心售卖店家的资质,对产品质量的好坏也缺少必要的判断和查验。 市场现状:三无“美瞳”随处可见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公告,美瞳属于第三类(最高级别)医疗器械,配镜店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才能经营。虽然几年前还在市区一些批发市场售卖美瞳的小店已不见踪影,但是在一些格子铺和夜市地摊上却再现美瞳“身影”。
4月20日晚8时,记者来到经二路夜市一家售卖美瞳的摊位前问询。此处售卖的美瞳品牌很多,颜色也丰富,如金咖、湖蓝、褐色等各种颜色都有,不少打扮时髦的女孩三三两两聚在这里挑选。摊主向记者介绍了几副“最新款式”,价钱都在100元左右,其他没被推荐的一些处理款比较便宜,价格在60到80元不等。记者询问摊主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时,摊主信誓旦旦地说:“不用看什么合格证之类的,到我们家买东西的都是回头客,质量你放心。” 消费提醒:产品包装上应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徐永峰进一步提醒大家,消费者如果要购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定要到具备角膜接触镜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要注意查看售卖商家有无悬挂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注意许可证上的许可经营范围应有“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一项。消费者在选用产品时,一定要认清所购产品包装上必须印有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这标志着产品获得了《医疗器械注册证》,质量有所保证。
那么,佩戴劣质“美瞳”到底会不会伤害眼睛呢?宝鸡市人民医院眼科眼二病区主任谢桂军介绍说,美瞳属于角膜接触镜的一种,镜片要比普通隐形眼镜厚,透气性比较差,所以更容易对眼部造成损害。若质量不过关,容易引发角膜炎等眼疾。特别是那些劣质“美瞳”,由于含有过多的化学成分,常常会受佩戴方式不正确、个人卫生习惯不良、眼睛敏感程度以及天气变化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引起眼睛充血、发炎等病症,情况严重的会造成眼部感染、角膜穿孔等重大眼部疾病,特别严重的甚至会导致眼睛失明。 |